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学会文件
津南教学会﹝2014﹞5号
关于开展津南区教育学会第二十七届学术年会
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镇成校、局直单位,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,推动我区新一轮《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》达标工作,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,提升教育教学质量,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,津南区教育学会将于近期举办第二十七届学术年会
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征文基本条件:
1.参评者必须是本年度在区教育学会注册的天津市教育学会会员。
2.此次征集论文应为近一年来所撰写,且未参加过各种论文评奖活动或在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。
3.中小学教师的参评论文必须是“十二五”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成果。
4.征文内容要具有原创性,聚焦工作的重点、难点和热点。如:“十二五”立项的国家、市、区级课题和微型课题的研究成果,特别是国家级、市级课题以及中学“导学案”教学的研究、小学生良好习惯培养对策研究等区域重点课题的研究成果;探索课程改革中构建高效课堂的教学模式(方法)及路径;总结学校文化和办学特色中的成功经验及科研兴校的有效途径;推动《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(2013—2015)》工作的策略;德育工作理论阐述要有新意,德育课题实验校要围绕本校课题开展研究,升华实践经验,提炼教育教学成果,为广大干部教师提供有益的借鉴。
5.征文体裁包括论文、调查报告、研究报告、经验总结等。
6.征文的主题鲜明、重点突出、观点正确、数据准确、事例典型、语言流畅、逻辑性强。标题文字精炼、准确,全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。
二、报送论文要求:
1.本次征文报送时间为2014年12月22—23日,过期不再补报。
2.上报征文每人限报1篇,一式一份,一律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,单设封面,并在其上打印文题、作者、单位、时间,论文最后列出参考文献,并请作者自留底稿,不再退稿。“十二五”课题和微型课题论文,在封面左上角注明课题级别和课题名称,在封面右上角注明学科(按照学科分类要求填写全称)。
3.论文作者署名不超过2人,并按顺序将第一作者列在前面,课题组集体成果须注明执笔人。
4. 参评者要讲求诚信,文责自负,如发现剽窃他人成果者,按照《关于加强津南区基础教育学术诚信工作的规定》(津南教学会﹝2014﹞3号)处理并通知本人所在单位及教育局相关部门。
5.各单位负责对上交论文按本通知要求逐项审核把关,然后按照后面所附样表录入各项内容,将论文、征集登记表(加盖公章)的纸介质与电子稿(U盘)统一上报区教育学会(五楼教科室) 学会不接待个人申报。
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尽快传达到每位教职工,结合本校的课题研究做好组织发动和写作培训工作,使他们有较充裕的时间撰写出高质量的论文,顺利完成结题,从而整体提升我区群众性教科研水平。
附件1津南区教育学会第二十七届学术年会论文征集统计表
附件2《关于加强津南区基础教育学术诚信工作的规定》(津南教学会﹝2014﹞3号)
二○一四年十二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