语文课程应该教什么
----读《语文新课程标准》心得体会
张瑾
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修订稿(2011年版)与实验稿比,有不同的解读。把其中文字分列如下:
1.实验稿表述: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,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,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。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。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,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。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,决定了它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。
2.修订稿表述: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、实践性课程。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,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,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,提高思想文化修养,促进自身精神成长。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,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。
这种定位把握了语文学习的本质特点。如此一来,语文学习的核心就放在了语用上,充分体现了语文学习的实际意义。修订稿的表述更为简明,侧重回答三个问题:什么是语文课程?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是什么?语文课程的基本作用是怎样的?语文学习的基本行为特征,就是学习语言文字的应用。语文素养和语文能力注定是在语言实践中发展起来的。通过教师告知,或者诠释,以及教师主导的训练,都不能有效发展学生的语文能力。例如,阅读能力怎样发展起来的?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会读。多读解决“量”的问题,而会读解决“质”的问题。多读和会读,都依托于阅读实践。假如读得少,而更多依靠教师讲读,我们能给学生的不过就是我们自身的阅读体会和经验,对于学生自己的阅读而言,仅仅具有参考价值,而不能代替学生的体会。目前来看,语文学习狭隘化,就是因为过于强调应试,而语文实践活动和语文综合性学习,包括语文的听说读写等都重视不够造成的。因此我认为语言的运用是语文教学发展的方向。
强调语用也是需要训练的。就学校教育而言,传道、授业、解惑等作用是永恒的,共同的学习行为,以及教师主导下的训练,也都是教学模式的构成部分。而怎样教、教什么,我们有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去探索。数学学习通过做题,强化训练在某些时候还能显见一些效果;而在语文训练上,现在的做题、解析行为,其转化率是非常低下的。我认为今后语文教学要引导学生广泛利用课程资源,发展语言的运用,这才是语文教学的根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