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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乱订辅导材料的规定

2014年03月24日 11:45:24 访问量:4569

咸水沽第五小学

关于不乱订辅导材料的规定 

    根据区教委指示精神,从切实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考虑,对征定工作做出以下规定:

    1.教材、学生用书以及学习资料,见有区教委加盖红章的文件,按要求征定,否则有权拒绝。

    2.学校由校长专人负责征定工作,无校长批准签字,任何科室、教研组和个人无权代收代办,否则后果自负。

3.任何人无权向学生私自推销学习材料及辅导资料乃至学习用品等。

4.对报刊、杂志等严格按区教委规定采取自愿订购的原则,不强行征定。

以上规定,全体教师、职工要严格执行,出现问题,要一查到底,严肃处理。

 

 

编辑:安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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